越出格越受捧?谁给了不良网红勇气和流量
拿国家安全来耍弄小聪明, 出现未成年生育子女这种情况, 还去调侃革命英烈, 一些网红以及明星这般“疯狂试探”法律跟道德的底线, 然而却受到了大批青年粉丝的追捧。究竟是谁给予了他们敢于违法违规的勇气? 又是谁凭借流量为他们提供“保驾护航”? 在众人声音嘈杂、议论纷纷时代, 部分网红的行为一次又一次地超出正常界限, 需要构建一条道德防线去加以约束。
违法违规反受粉丝追捧
不久之前, 日本表明要把福岛核电站的核废水排入大海, 这引发了舆论的广泛关注, 在大家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声讨之际, 某男明星却发布微博声称, 应当用更大的罩子去封闭该地区, 而这个罩子能够由中国来制造, 用来展示国家的能力。
网络上针对此番言论, 引发了轩然大波, 有评论表示, 事关国家安全的事不应该抖机灵, 然而, 也存在网友为该明星进行“洗白”, 觉得他具备大局观, 并且鼓励去研究建设罩子。
部分明星将粉丝的“无条件”支持, 当作给自己不良行为开脱的“武器”。某游戏主播, 因网友质疑他打游戏“开挂”, 在粉丝见面会上, 教唆他的粉丝, 对质疑他的人公开谩骂。受该游戏主播教唆参与骂战的粉丝里, 有不少是青少年。
源于网络直播以及短视频的兴起, 致使一批网红被带火, 为了吸引他人目光, 具备一些网红以违背道德或者法律底线的行为来开展炒作, 网红“杨清柠”于快手平台有了名气, 依靠的是“未成年妈妈”这一标签, “杨清柠”在17岁之际怀有身孕并诞下孩子, 孩子的父亲也是未成年网红“王乐乐”, 两人于快手平台拥有4500多万粉丝, 在直播期间多次提到未婚生子、未成年妈妈以及出轨等话题, “王乐乐”还曾直播当中殴打“杨清柠”。
“杨清柠”“王乐乐”的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 然而, 这对未成年父母的直播常常能够收获超过百万的点赞量。“杨清柠”产生了影响, 早孕一时间变成了网络直播圈的时尚, 多位未成年主播陆续宣布怀孕, 网上甚至兴起了争当“全网最小妈妈”的风潮。

↑“叔也想红!” 傅晓宁 作
谁给了他们勇气和流量
网络时代当中, 要红起来的话, 也许会相对更容易些, 然而想要一直保持红的状态, 那就变得越发困难了。没准一个短短的小视频, 亦或是一场直播活动, 便能够达成“火遍全网”这样的效果, 可是好多网红仅仅如同昙花开放那样短暂一现罢了。为了能够持续性地去吸引欣赏观看的人, 有一部分网红开始毫不顾忌地冒险行事, 借助违法违规这样的行为来去“挣得出场的位置”。
被网友举报发表调侃南京大屠杀等言论的网红主播“陈一发儿”, 道歉称自己是直播时嘴快说错了话, 网友对此不接受, 纷纷表示嘴再快也不会说那样的话,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称有些平台和主播为吸引流量致使整个直播行业出现各种问题。
有些受到宠爱的明星骄纵起来, 觉得粉丝会为自身行为负责, 便毫无顾忌地肆意妄为, 有的于直播期间售卖假冒伪劣商品, 有的鼓动粉丝开展网络骂战, 还有的引诱粉丝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违法犯罪分子会借助部分粉丝毫无原则的追星举动, 诱导他们参与集资打榜、过度消费、提前消费, 甚至致使过度负债、暴力催收等状况出现。
若网络之上曝光出某些明星存在问题之际, 总会有粉丝实施“洗白”之举, 还有资本展开“保护”行动, 借助撤热搜、发“通稿”等各类方式, 助力其平安度过难关。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一些明星、网红的自我约束能力渐渐下降;与之相关的资本方出于维护本身利益的目的, 对于明星的违法失德行为予以纵容、进行掩饰, 从而使得“道德瑕疵”持续积累, 直至最终酿成严重错误。
互联网平台的商业模式, 也有着推波助澜的功效, 流量至上、监管滞后, 通常是在网友进行举报、主管部门实施约谈之后, 平台才会采取净化举措。某位网信工作负责人讲, 互联网平台有责任去制止不良信息, 然而为了增添流量以便更优地售卖广告, 有的互联网平台实际上是欢迎博眼球、造噱头、蹭热点的。
青少年大多会崇拜“名人”, 互联网时代所造就的明星以及网红, 它们与青少年距离更为相近, 更易于受到青少年的喜爱以及崇拜。当青少年目睹自己喜爱的明星公然做出违规失德的行为, 在犯错之后还能够轻易地进行洗白, 那么青少年也会降低自身的要求, 认为违法违规“并非是什么大事”。
亟须为网红建立道德防线
网红以及明星所起到的示范效应是极为巨大的, 要是不构建起道德防线, 并且不对他们那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执行严格惩处的话, 那么将会对公众造成错误的示范。
首先, 引领网络从业者强化自律, 自行规范自身举止。直播行业存有典型的流量驱动特性, 然而流量仅是一时的驱动力, 直播行业能不能健康发展, 得看流量是不是被导向正确的价值。网络从业者对于违法违规的言论要持零容忍态度, 对打“擦边球”、搞“模糊论”的行径坚决予以制止。
其次, 要将网络内容审核机制予以完善, 去实行失德艺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需强化网络内容审核监管力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网络红人、演艺明星要严肃地处理, 针对明显包庇掩饰其行为的相关公司及平台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 从而根除负面艺人和负面新闻得以生存的土壤。
其三, 要健全网络道德规范, 以此增强广大网民的社会责任意识。明星需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粉丝同样要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他们对于网络上违法违规的信息应当积极进行举报, 进而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有关部门应当加快网络法治建设的步伐, 最终让恣肆放任、肆意妄为的网络暴力, 毫无根据、无中生有的网络“黑料”, 贪图利益、唯利是图的网络水军无处隐匿身形。
第四, 树立展现浩然正气之偶像, 借充满活力且阳光之明星、富有感染力之艺术作品, 去驱散互联网里充斥之虚假且浮夸之风气。促使更多彰显文化自信之文艺作品、备受瞩目的明星步入众人视线, 引领全社会营造优良之文艺舆论氛围。正能量之引导, 可让青少年构建自身之价值判断, 主动辨别、远离违反法律法规之明星。
